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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在中国的钕铁硼强磁铁,为何专利不是中国的?

作者:创始人 日期:2020-01-29 人气:3216

1983年,日本科学家发明了钕铁硼稀土永磁材料,并迅速面向批处理的生产和应用。目前,日本日立金属公司仍然持有烧结钕铁硼磁体制造的核心专利,并在新技术和新工艺中布局新专利,对中国烧结钕铁硼企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如何打破专利壁垒日本企业的关键是提高国内企业的竞争力。

钕铁硼磁铁作为节能环保的关键材料,具有体积小、重量轻和磁力强等特点,广泛应用于节能电机、电子信息、家用电器、电子仪表、医疗器械等各个领域。,是迄今为止性价比最好的磁体。由于生产钕铁硼永磁材料的主要原料是稀有金属钕,而我国是世界上稀土储量最丰富的国家,我国具有明显的资源和成本优势。但是就是这么有优势的一个产业,我们的对外销售却面临重重阻碍,主要阻力来自于日本和美国的专利限制。

日本在钕铁硼工艺研究方面开展比较早,并用先进的仪器把成分分析出来,申请了专利,从而在钕铁硼的专利申请方面,日本走在了前头。1983年大会在磁,并在美国,日本举行的磁性材料,佐川实际发表了钕铁硼磁体的论文是最早的,并已申请了专利。在钕铁硼各类金属永磁体发明之前未申请相关专利,直接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行业科研..然而,从那以后钕铁硼稀土永磁发明透露任何新的研究中,先决条件必须是已经申请了专利或专利相关的国家组织。

同年,日本住友公司首先在日本、欧洲和美国提出钕铁硼专利申请,然后美国通用汽车公司(麦格昆磁)提出了这三个地区部件的专利。日本终于在欧洲和日本获得专利,通用汽车已经在美国取得专利。钕铁硼行业的一件大事,当两家公司申请钕铁硼组件专利时,也改变了整个行业的格局。此后,两家公司都没有得到授权的钕铁硼企业,不生产和销售钕铁硼在美国,日本和欧洲。而中国企业更多还是埋头苦干,对国际贸易中的游戏规则缺乏了解,也没有积极应对的意识。

我国钕铁硼磁体的生产位居世界第一,但由于缺乏自主技术,钕铁硼产业的升级难度很大,生产企业承担着巨大的技术成本。资源优势不能转化为优质的产品是国内钕铁硼生产在我的心脏疼痛。日本日立金属公司作为全球钕铁硼生产专利技术的主要持有者,发动了一场“专利大战”,对中国钕铁硼生产商产生了重大影响。

在中国,该公司只有八项专利,这代表了我们国家只有八公司出口的生产和销售钕铁硼产品在欧洲,美国和日本。然而,我国数百家钕铁硼企业,产品出口受阻,可以说专利限制已成为制约钕铁硼产业发展的最大瓶颈。

钕铁硼产业发展30多年,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但对于我国的钕铁硼企业来说,出口制约严重阻碍了公司的发展,行业的发展..从专利发明的角度来看,国际专利保护期一般规定为20年。日立的金属发明专利于2003年到期,他重新申请了一项技术专利,以建立贸易壁垒,并将非专利公司拒之门外。日立金属稀土专利是最有效的成分专利,但专利已经在2003年到期。此外,日立金属公司申请的结构专利将于2014年到期。但它是通过延伸加工的专利的方式继续期满时间2029(另一种方式被扩展到2023)。虽然日立延长了专利期限,但他在5月份与正海磁性材料、宁波金鸡ndyd铁硼强磁材料有限公司和安徽大地熊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了和解协议,这也为其他未经授权的国内公司提供了光明。目前,十几家大中型中国企业钕铁硼稀土,美国准备联手起诉日本日立金属钕铁硼专利的权利“不合理的主宰”,以获得生存的权利。

自1983年问世以来,传统的制备方法是在冶炼过程中直接添加重稀土元素,重稀土消耗大,成本高,综合磁性能严重降低。和自行开发的云生有限公司该专利提供了一种生产钕铁硼磁体一个过程作为共重稀土合金合金氢化物能有效地控制在晶界的重稀土类元素的分布,保证级集成能量磁体制备要求。同时,将主合金断氢粗粉和辅助合金氢颗粒混合均匀,然后通过气流研磨制成粉末。在气流研磨过程中,两种合金能更充分地碰撞和混合,提高烧结钕铁硼磁体的稠度。

日本住友公司已经开始美国337(案号337-TA-413)在1998年,美国联合麦格昆磁(麦格昆磁)的公司,由于涉案的两家中国公司没有回应,最终,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普遍排除令”(generalexclusionorder),即,除了与日本住友(2003年以后成为日立金属)或许可麦格昆磁,否则美国专利钕铁硼产品违反不卖给美国,包括:专利号为4851058( 麦格昆磁 专利),4802931(专利 '麦格昆磁“)和4496395(' 麦格昆磁" 专利),4,770,723(住友专利),4,792,368(住友专利)和5645651(住友专利)。日立公司于2003年收购了日本住友公司,还获得了住友公司在钕铁硼烧结方面的专利技术..其中最后的数字是被称为中国的钕铁硼行业专利“钴专利”日立金属核心专利,专利的有效期为7月8日,美国在1999年至2014年7月8日。“当含钴专利到期时,专利的‘普遍排除令’也将于当日到期。“这意味着,在美国7月8日以后销售的中国的钕铁硼产品,即使没有日立金属的许可,就没有法律上的障碍。但在2012年,日立金属公司启动了新一轮的“337调查”,增加了4项工艺专利,试图再次获得“普遍排除令”。最终的结果是,日立金属,并通过调解结束专利许可响应三家中国公司,以及另外三个下游企业应用磁铁撤出。在其他钕铁硼公司看来,日立金属的诉讼似乎宣称,虽然其核心专利将于2014年7月8日到期,但它不会放松对中国产品出口的限制,因为它拥有许多专利。“如果专利是有效的日立金属,除了在国内八家企业获得专利,其他企业钕铁硼产品已成为非法出口,只有国内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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